法治时空据东方时报消息: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案件(2017)黑1084民初641号案件,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法院执行了4年7个月了,没执行回来一分钱。执行期间不封被执行人的银行卡,不给被执行人限高、列入失信人名单。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故意拖延办案,弄虚作假,为难申请人。”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马某伟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2023)黑1084执恢187号案件,在宁安市法院执行14个月了,没执行回来一分钱。2023年11月份,在我多次请求下,打印一份被执行人的银行流水,证明被执行人在案件执行期间转移大量财产。我申请追究被执行人的拒执罪,没有结果。2024年3月8日,我到最高法反映情况,宁安市法院关某某接待,承诺3月末办完以下4件事:1、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2、国家赔偿申请立案;3、搜查二位被执行人的住所,查手机微信绑定别人银行卡转账的证据;4、查二位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李某欣的财产。而实际是:
其一,移交拒执罪材料时,不移交银行流水等证据,而是交给公安机关一份被执行人无能力履行说明,导致不能立案。5月28日,我又向法院交了一份拒执罪材料,院领导关某某说下午就交给公安机关。6月5日我到公安机关咨询,对方称未收到法院移交的拒执罪材料。
其二,国家赔偿申请立案,4月7日法院出具决定书,以本案执行未终本驳回诉求,造成审判程序空转。
其三,4月份关某某说没时间执行,5月份又说研究研究,6月份说马上办。6月20日,我到最高法反映情况。6月25日,执行员张某某带另一名执行员搜查被执行人李某国的住所。到现场遇到案外人阻拦,发现没带执法记录仪,又回法院取执法记录仪。这样的执行应该出队迅速,出其不意,而法院的执行像是先通知一声被执行人,让被执行人有时间准备逃避。结果等取回执法记录仪后,没找到被执行人。
其四,关某某答复我被执行人的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法院没权利查,而法律规定可以查。不知道其执行的是什么法律。
为此,请求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尽快查清事实真相,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并将本案移交上级法院执行,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来源:头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