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空据东北都市报消息: “在2022年4月,湖北美华达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装修工程项目部李总、董事长贾某高)以招标保证金的名义骗取我司30万元,后因没有施工退回5万元,还有25万元拒不退还。至今给我们这家民营企业造成近50万元的经济损失。”近日,陕西朗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辽宁锦州分公司负责人吴先生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此案是否构成诈骗?请法律界人士及社会有识之士帮我们分析指点。
在2022年3月份,我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湖北美华达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装修工程项目部李总,说他单位有个宾馆装修工程进行招标,真实可靠绝不骗人,前期需要交招标保证金30万元,他能够控制,事成之后给他拿2%居间费。
那时雄安新区也有工程正在施工,个人贷款给湖北美华达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在2022年4月23日—4月30日,公对公收取我司招标保证金共计30万元;在2022年6月14日,与湖北美华达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说是董事长贾某高签约《建设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但没施工。经贾某高介绍说,这个项目等政府贷款下来在2022年8月左右进场施工。合同里有一条有预付款10%,需要银行履约保函,我司准备放弃,通过李总双方协商为商业保函文事,回复说可以变更为商业担保函才签约的合同。后来没商量通,我司准备给湖北美华达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开银行履约保函时,会计许总立马回复函说期已过。经多次协商,在2022年8月23日退回招标保证金5万元,还有25万元至今未退。
在2023年5月1前,本人去过湖北荆门与贾某高谈了一次,说在2023年8月18日前后退回招标保证金,补偿我所有的损失。在洽谈的时候,他说荆门市的主要领导亲自去他家请他去荆门投资,当时我也没在意。回来之后,约定时间退还招标保证金月月拖,在2023年11月23日在《企查查》上法人变更才发现,原来贾某高不是企业法人,签约合同时真正的法人是贾某波跟贾某涛,又变更为郭某全为湖北美华达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法人。而且,签约合同时,也没有向我司提交法人委托书和书面文字,属于无效合同。
在与我司签约合同之前,已有2个案例,也是以招标保证金为由欺骗四川明城日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得手。在跟我司签约合同之后,还以招标保证金为由进行欺骗。朋友找到我司,我司找他们理论,才发现原来是贾某高组织团伙(以湖北美华达盛装修项目专门设立一个工程部,工程负责人李总、会计许总)以装修项目为由进行欺骗。
此外,这位工程部李总还以项目为由,收取烟酒礼品费用5.5万元、招待费1万元,包括标书工程预算费、招标保证金,差旅费、礼品及贷款利息等。至今已给我司造成近50万元的经济损失。多次拨打12345热线投诉,请住建局钟姓领导去协商,贾某高拿荆门领导压制姓钟领导,后来包庇贾某高无果,打荆门110报警也无果,向国家信访部门反映也没有回应。恳请有关部门领导明察秋毫,依法公断,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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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工程收取保证金?衡阳县警方破获一起诈骗案,涉案金额42万余元
红网时刻衡阳6月1日讯 近日,衡阳县公安局举行严打整治“春夏攻势”专项行动集中退赃仪式,衡阳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小龙将刑侦大队破获的赖某诈骗案追缴的赃款42万元及烟酒返还给受害人汪某,汪某将一面印有 “敬业正直、廉明高效、优质服务、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送到刘小龙手中,感谢公安机关迅速破案追赃,及时挽回经济损失。
1月11日,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汪某从长沙赶到衡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其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间,被朋友赖某以项目招标需要缴纳招标保证金、招标代理费等名义,骗取其公司款项42万元现金及两条和天下香烟、一对青花郎酒。
接报后,刑侦大队民警迅速对案件展开侦查。通过受害人汪某提供的相关资料,办案民警经走访调查、核查取证,最终查实犯罪嫌疑人赖某(男,31岁,衡阳县人)以“项目”招标需要缴纳招标保证金、招标代理费为由,骗取受害人汪某现金42万元及两条和天下香烟,一对青花郎酒的犯罪事实。2月15日,刑侦大队民警迅速将犯罪嫌疑人赖某抓获归案,在面对铁一般的犯罪事实面前,赖某对其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通过民警对赖某进行法制教育,最终赖某深刻意识自己的错误,并将自己诈骗而来的42万元现金及烟酒全部退还受害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赖某已被衡阳县公安局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讯员 黄周生)
来源:红网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