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阜城县一酒企广告涉嫌虚假宣传 疑似三无产品 误导消费者

2023-12-30 12:53:29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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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标识和虚假宣传行为是目前市场上常见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行为不但使消费者无法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而且可能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购买决策,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不正当地争取了交易机会,排挤了其他诚实经营者,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

近日,河北衡水市阜城县群众反映称,衡水卧龙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酒,在未标注厂址、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号、配料表等信息的情况下对外销售,疑似为三无产品。

虚假标识和虚假宣传行为是目前市场上常见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行为不但使消费者无法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而且可能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购买决策,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不正当地争取了交易机会,排挤了其他诚实经营者,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

近日,河北衡水市阜城县群众反映称,衡水卧龙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酒,在未标注厂址、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号、配料表等信息的情况下对外销售,疑似为三无产品。

根据这一线索,记者来到阜城县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在现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在该公司大门口经销处的墙上,写有“接壶原浆酒,泡点中药喝,健康又长寿,生活乐逍遥”的宣传标语。

随后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进入经销处,发现该公司生产的部分白酒外包装和酒瓶上均印有“极品”图案。不仅如此,在该公司生产的另一款白酒的内外包装还明显印有“大师作”、“私人订制”图案。该公司的产品是否真如包装上所言,出自哪位大师酿造和杰作?又为何不按相关规定要求在包装上标注企业及产品信息呢?

针对这一现象,记者来到阜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映,在向该局办公室一位刘姓主任说明来意后,刘主任说主管领导不在,等回来后及时汇报然后给予回复。次日,阜城县监督管理局广告科一位刘姓科长回复电话说:将及时查处并给予书面回复。

但截至目前,记者多次向刘科长问起该事件的调查结果,得到的结果不是在调查就是主管领导正开会研究。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虚假宣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该酒业公司在产品上使用“极品”“私人订制”等广告禁用词语,及无标注厂址、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号等,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呢?阜城县市场监管局缘何迟迟没有结果?我们不得而知。针对此事件进展情况,记者将持续关注!

(责编:zhg)